1人中毒窒息被困
多人盲目施救
最终3死1伤,5人被追刑责
13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近日,《江西赣州赣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11·21”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事故现场
1.江西赛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严重违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应急厅函[2020]299号)、《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9.3条等规定,未对有限空间防水防腐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未制定现场作业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向作业人员告知危险因素、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未明确现场负责人。
作业前、作业过程中未对作业场所进行持续强制通风。刘久红一人在池内中毒晕倒后,江西赛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未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开展施救,而是盲目放任人员入池施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升级。
(2)漏管失控重大事故隐患。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澄清池、接触消毒池等污水处理池的防水防腐施工作业,这类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十一条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区政府以及主管部门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部署要求,组织排查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3)公司有关安管人员失职。
公司主要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等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四)项之规定,未组织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未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未消除施工现场有限空间防水防腐作业中的重大事故隐患。
2.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未将劳务分包人员纳入统一管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未将所有劳务分包施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并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未排查有限空间作业重大事故隐患。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澄清池、接触消毒池等污水处理池的防水防腐施工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未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部署要求,组织排查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项目部有关人员在施工现场仍有危险作业的情况下,于11月初提前撤离了施工现场。
(3)未核验防水防腐材料。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第5.1.3条之规定,对劳务分包单位采购的“三无”天那水用于防水防腐施工,未予禁止。
3.四川省渝鑫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项目监理机构虚设。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7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1.2条之规定,设立并报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未实际履职,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实际到岗,无注册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履行监理职责,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配套、数量不能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
(2)对重大事故隐患失察。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施工单位未按国家规定排查有限空间防水防腐施工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未执行国家规定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失察。
(3)未严格审查防水防腐材料。
违反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第2.2.4条第(6)项、《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第5.1.3条之规定,未审查施工单位购买使用的“三无”天然排水施工材料。
4.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赣县城北分公司。
(1)履约管理失察。
违反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第2.3.1条第(二)项之规定,未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约情况加强管理,对施工单位未组织排查有限空间作业重大事故隐患、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不符合合同约定失察。
(2)应急预案缺失。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未针对有限空间作业这一污水处理行业主要的事故风险,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在本单位管理区域内新建消毒池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急响应和处置失效。
5.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1)履约管理失察。
违反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第2.3.1条第(二)项之规定,未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约情况加强管理,对施工单位未组织排查有限空间作业重大事故隐患、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不符合合同约定失察。
(2)应急预案缺失。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未组织下属单位针对有限空间作业这一污水处理行业主要的事故风险,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在本单位管理区域内新建消毒池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急响应和处置失效。
6.章贡区嘉汇涂料销售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无任何标识的危险化学品。
1.赣县区城管局
作为污水处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委托招标的业主单位,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对二期工程及新建消毒池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流于形式、浮在表面,对参建各方未排查有限空间作业这样显性的重大事故隐患失察;对监理单位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实际履职、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实际到岗、无注册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履行监理职责等问题失察。
未督促指导污水处理单位针对有限空间作业这一污水处理行业主要的事故风险,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赣县区住建局
作为房屋和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报备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实际履职、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实际到岗、无注册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履行监理职责等问题失察。赣县区住建局执法人员在对二期工程的10次检查中,均未检查参建单位针对新建单体制定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对参建单位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这一事故隐患失察。
3.章贡区应急管理局
作为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未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部署要求,打非治违存在盲区,对章贡区嘉汇涂料销售部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失察。
4.赣县区政府
未严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部署要求,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漏管失控成灾。
有限空间作业
每年3月至10月为事故易发期
永宁提示您
春季安全作业
“审批、检测、通风、防护”
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