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礼品订制
企业行政之家
月结申请
《行政联盟》月结合作须知
本协议由平台方与用户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信原则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于深圳市缔结。
1、平台方(行政联盟)同意为用户方提供月结服务。月结服务的范围: 办公用品、下午茶。
2、双方一致确认月结合作期限 12个月。
3、月结周期:以一个自然月为一个月结周期。
4、结算方式:月结周期内的帐单一次性于次月 5号 前结清。结算时转帐到平台方指定的微信或支付宝账号。
5、月结信用额度根据企业资质、法人及企业征信、平台消费记录等综合评估得出;同时也视用户方在平台上还款准时度、购买次数、购买金额等进行灵活调整。
6、为了保证双方往来账目的准确、清晰,一方核对双方往来账时,另一方应积极配合, 平台方在技术上提供清楚的订单管理功能,方便双方对帐。
7、用户方如未能在约定的账期内付款或超过信用额度范围,则平台方有权取消给予用户方的月结服务,转为款到发货。
8、如用户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付款,须提前一周书面写明原因,并作出付款时间的承诺,征得平台方同意后可视为临时账期(只限此笔业务),否则按照前条规定执行。
9、如用户方连续两个月未能按时付款,平台方将终止给予用户方本协议的月结方式。
6、当期月结账单需一次性全额还款,不支持分批、分笔、分期还款。
7、如用户方要终止与平台方的合作,需以最后的一批货日期为准以十五天内要清还所有货款。
8、平台方给于用户方 9.8 折的总优惠政策,用户方使用本折扣时不可与商城同期折扣叠加使用。
9、本合同司法权在平台方所属地。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1、用户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须加盖公章及签名。
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
我已阅读并同意该条款
 
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Shirlene
2018-03-13 09:00
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   四、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如果适用本通知规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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